陇西县截至2016年,陇西县域面积为2408平方公里,辖10镇7乡,215 个行政村,11个社区,128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1.92万,其中农业人口43.3万,居住着汉、回、满等13个民族。,全县现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542户,其中省、市驻米企业14户。
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市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以“两学一做”促安全,以党风廉政建设助推安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全面夯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呈现相对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四项指标逐年下降,未发生任何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陇西的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安定生产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随着安全生产发展的不断深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已成为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我们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4年,定西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四级五覆盖”现场会在陇西隆重召开,为全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工作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并以“陇西模式”,向全市推广。
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安全措施落实。我县一直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各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监管部门单项考核项目。每半年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年终进行考核问效,切实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对于年内发生一次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未实现控制指标的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监管部门,取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优资格。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县级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通过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干部职工人人抓的安全生产新格局。
安全生产模范乡镇创建是搞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发展模范镇(街道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出台了相关文件。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既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协作和支持,更需要强有力的政策保障。